引用
引用第464樓乐观自信爱於2021-09-08 14:20發表的 :
求助一下,请问一般上门捉一楼一凤的程序和取证都有哪些?
提前打听这个没有用,无用的知识只会成为你前进时的负担。如果是想干捉楼凤这一行,那组织到时会教你。如果是想干楼凤这一行,那前辈和同行会教你的。
一个想法,不一定对。当年香港法律没禁止性交易,这性交易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但是呢,组织或者操控卖淫活动不行,这个违法。80年代后期又提出了修订法例,只要是能证明一个场所内,有超过一人提供性服务,即可判定该场所为卖淫场所。这么做的主要目的,是让管理、经营、出租或租赁卖淫场所的人,都可以被检控,不能逃避其应付的法律责任。
受这个限制,干这行就要规避相关法规,由此发展成只有一名性工作者单独于一个住宅单位内提供性服务的生产经营模式。
这一举措的好处,是行业服务水平得到整体显著提升。比起多人集中在某场所,接待不同客人的情况,这种一楼一凤的模式简直就是去中心化的分散运作经营。客人不仅可以单独在一个用品齐全的房间享用服务,也提升了客制化高度定制的经营策略。没了中心分流客户,甚至还减去了佣金抽成,侧面提升了客单收入。
那大陆用这种模式可不可行呢?其实不太可行。原因是执法策略差异较大。
无论你这边是几个人,只要行为主体之间在主观上一致达成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无论是谈好价给了钱还没开始办,或者已经办完尚未完成付款,统统都能按卖淫嫖娼处理。懂了吧,去不去中心化,对违法事实认定没有区别。
但收益区别很大。就是以目前大陆这个情况,不找到组织,没人带,很容易挨欺负。嫖完了不给钱,或者给一张面值50万的冥币,这都按道德败坏处理,不按嫖娼处理。你又不敢报警去讨血汗钱,那这碗饭你就吃不上,干不久就得转行。
那有人带就涉及到另一个问题,就是从违法,到犯罪,成本显著加大。普通卖淫嫖娼,5天到15天拘留,年龄超过70岁还不一定真执行。组织他人卖淫的,起步十年,上至无期徒刑,情节严重还能死刑,轻则罚金1万,重则没收全部财产。哪怕只是协助他人卖淫,也是起步三年,情节严重的话罚金最高也能没收全部财产。
细节不展开讲了,包括人家要卖淫嫖娼你去帮忙买避孕套,包括人家在楼上卖淫嫖娼,你在楼下望风放哨等等等等,这都算协助昂,自己掂量掂量。
怎么查呢?以现在的手段,一个灵活就业人员的狗东、阿里宝上频繁购入避孕套,直接就大数据研判到终点关注工作对象上了。收账怕被盯,找个超市之类的名头弄一个收款码,银监一瞧这有个超市账户,每次收款额度都是666、888、1888、2888,付款时间多半发生在午夜或凌晨,大数据研判终点关注工作对象舍你其谁。
今天我先水到这,挣上1U先。